关于开展2018年保安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各市(州)公安局治安支队:

为积极引导鼓励我省广大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创先争优,树立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的促进全省保安行业健康发展,经总队和省保安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保安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采取保安公司自我推荐,由市(州)公安局治安支队评选审核,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和省保安协会审定,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和省保安协会名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评选范围

1经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许可设立,依法成立(备案)的保安服务(分)公司;

2注册经营2年以上(2016年年底前设立);

3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的保安服务公司或分公司,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且加入协会2年以上

4上述公司中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年以上(2016年年底前参加保安服务工作)并取得《保安员证》的保安员。

三、表彰名额

1先进保安服务公司40家,其中评选出10家为“全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

2先进保安员100名,其中评选出10名为“金牌保安员”;

3安全无事故优胜单位和服务质量优胜单位各35家。

四、评选标准

(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评选标准

1、依法经营,创新发展。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推动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近两年以来未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规定的行为;服务规范,优质高效,客户满意度高;积极拓展保安服务业务,创新经营模式,公司发展成效显著。

2、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党、团、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开展活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凝聚力强;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定期组织演练;监管信息采集更新及时,保安员持证上岗。

3、队伍素质过硬,权益保障到位。注重员工教育培训,保安员队伍素质良好、专业知识丰富、熟练掌握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队伍管理,保安员遵纪守法、行为规范、按规定着装;保安员合法权益保障到位,依法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建立并落实员工薪酬标准和薪酬增长制度,队伍相对稳定;没有发生保安员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

4、服务社会,成效显著。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客户人身财产安全,近两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在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中择优评选。

(二)先进保安员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模范执行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作风过硬,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成绩显著。

2、业务精通,技能过硬。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赢得客户赞誉;在各项业务技能竞赛、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维护客户安全、群众利益作出突出贡献,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3、诚实守信,文明服务。无被客户有效投诉、无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守信,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受到群众好评。 

4、见义勇为,乐于奉献。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事迹突出;在公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要贡献。

在协助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中事迹突出,受到群众广泛赞赏和市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的,不受2年从业经历限制。

先进保安员原则上从一线保安员中产生;金牌保安员在先进保安员中择优评定。

(三)安全无事故优胜单位评选标准

1、近两年在业务工作中未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队伍管理中所有在册队员无违纪违法事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合法诚信经营。

3、踊跃参加各级保安监管部门和保安协会活动,完成保安协会交办的工作,为行业和协会发展出谋策划,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服务质量优胜单位评选标准

1、近两年无任何客户投诉,无违法违纪事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合法诚信经营。

3、踊跃参加各级保安监管部门和保安协会活动,完成保安协会交办的工作,为行业和协会发展出谋策划,按规定缴纳会费。

2年因违规违纪经营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保安企业不参与本次评选表彰。

五、评选程序

(一)自我推荐。20181217日前,各地拟参加评选的保安服务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含公司和保安员个人,表式见附件1234),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报。

(二)上报。各市(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评比审核。将本地区候选先进保安公司和个人相关材料(推荐表一份、受过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媒体宣传资料复印件或图像资料等),于20181231日前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保安支队和省保安协会(含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三)审定。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和省保安协会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先进保安集体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各地评分和市(州)公安机关意见等,综合评选审定10家候选全省优秀保安服务公司和10名候选全省金牌保安员。

(四)表彰。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和省保安协会适时发布表彰决定,进行表彰。

受到表彰的先进公司和个人,协会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六、相关要求

各地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评选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地公安局治安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扎扎实实做好评选组织工作。

七、联系方式

保安支队联系人:

  028-86303081

公安网邮箱:8zazd@gat.sc

省保安协会联系人:

   028-6119575

QQ邮箱:372959342@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C401

附件:

1. 四川省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申报表

2. 四川省先进保安员申报表

3. 四川省保安协会安全无事故优胜单位服务质量优胜单位申报表 

              关于开展2018年保安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x(鼠标右键另存为下载)

              附件:创先争优填报材料1-4.docx(鼠标右键另存为下载)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2018125日

 

 


主管:四川省公安厅 主办:四川省保安协会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C座401

各部门电话:办公室(综合) 028-61109573 028-61109563 发展部(培训) 028-61109561 宣传网络部 028-6110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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