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保安协会章程修改和会费调整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川保协202010

 

会员单位

经协会研究并报省公安厅同意,省保安协会拟于近期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进行换届改选。为顺利推进换届工作的进行,我会决定以通讯方式征求保安协会章程修改和会费调整的意见。请各会员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联系人:罗   18980051599;028-61109575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C座401室

附件:1、《四川省保安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2、《四川省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调整说明》(修改草案)

 

 

四川省保安协会

  20201013




附件1:

四川省保安协会章程

(修改草案)

 

一、第一章“总则”的修改

(一)第五条原文:本协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西路16号。

改为:本协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C座401。

、第三章“会员”的修改

(一)第七条原文: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改为: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删除个人会员制。

(二)第八条原文: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项:支持本协会工作并愿意为保安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改为: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项:支持本协会工作并愿意为保安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

(三)第九条原文:会员入会程序第二项: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常务理事会确认

改为: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第十三条原文:会员如有违法或者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或由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常务理事会确认后,予以除名。

改为:会员如有违法或者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或由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除名。

、第组织机构”的修改

(一)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可以增加部分理事,但增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原理事人数的15%。(增加该项)

(二)第二十条原文: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改为: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因故不能参加理事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第二十三条原文: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改为: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或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常务理事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四)第三十一条原文:团体会员当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参加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相应职责。

改为:会员单位当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作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参加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行相应职责。

(五)第三十二条原文: 本协会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或代表机构。

改为:本协会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或分支机构,并履行登记手续。

其他章节未作原则修改,仅有文字调整

(一)第九条原文: 会员入会程序第一项:提交入会申请。可由省辖市、自治州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推荐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本会申请;

改为:提交入会申请。可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推荐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本会申请;

(二)第二十一条原文: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一)、(三)、(五)、(六)、(七)、(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改为: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一)、(三)、(五)、(六)、(七)、(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附件2:

四川省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调整说明

(修改草案)

一、调整会费标准

2018年四川省保安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会费标准调整如下:

1、智库成员单位从60000元/年调整为5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从40000元/年调整为20000元/年;

3、理事单位从10000元/年调整为6000元/年;

4、会员单位从6000元/年调整为3000元/年。

二、删除个人会员收费

《办法》中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会员10元/年;理事20元/年;常务理事50元/年。按照现有的政策规定,行业协会收费不超过4类,所以这次的会费管理办法删除了个人会员及个人会员收费。

、会费使用范围和管理

保安协会收取的会费坚持用于会员单位。主要是组织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其他会议、活动的费用;组织进行行业研究交流、调研;开展同省外、国外保安组织、企业的考察学习、培训;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宣传保安行业和印制有关文件材料等。协会有专职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会费进行管理,接受年度审计,会费使用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并受理事会监督。


主管:四川省公安厅 主办:四川省保安协会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优博中心C座401

各部门电话:办公室(综合) 028-61109573 028-61109563 发展部(培训) 028-61109561 宣传网络部 028-6110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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