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2016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

为规范保安服务业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客户及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保安协会章程》,参照四川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及社保标准调整、成品油价格等因素,经协会调研,智库会研究,特制定新的《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2016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当前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充分体谅客户单位的困难,经研究,继续保持三年稳定的原则。2016年行业收费指导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各地可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标准调整系数对人力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各保安服务公司应以此标准为依据,遵循公平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加强与客户单位的沟通和协商,合理确定各类保安服务收费价格,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服务价格的主体仅限于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保安服务价格实行行业指导价,由省保安协会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各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价格限额内,与客户确定具体价格。各地不得擅自降低收费标准。跨区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低于当地保安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

三、川保协[2014]21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2015年标准)>的通知》作废。

 

                   四川省保安协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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