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查处一起违规派驻保安员案

发布时间:2018-05-29  编辑:刘建  来源:乐山市公安局

本网讯(刘建)2018年5月25日,乐山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42条之规定,对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派驻保安员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2018年5月10日,乐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市中区教育局在中心城区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涉嫌违规派驻保安员。

经查,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法定业务范围包括国内劳务派遣、物业服务、家政服务等。2018年1月1日,该公司在没有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乐山市第七中学、县街小学、实验小学、新桥小学签订《劳动派遣协议书》,违规派驻保安为其提供保安服务。乐山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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